2011年7月15日 星期五

通識科的難處(一)

教了十年高補通識,再教了兩年新高中通識,兩者的差別令我覺得新高中通識是難上加難。以前教通識,學生只需要在六個單元裡選兩個,而老師又只需要教一個單元,結果師生的心神都能高度集中,好好地利用一年半的時間,學習如何解構單元中的議題,訓練思考方法,並能應用到其他範疇上,甚至生活上。記得以前有學生跟我分享,學了人際關係中的"自尊感"﹑"利他行為"等概念,真的會以此檢視自己的成長,以至社會上的現象。對於人的行為,有更深刻的了解,而且有興趣去發掘。這正是通識最重要的教學目的。也有學生說,她們學了"可持續發展"的概念之後,也會檢視自己的消費模式和處理垃圾的方式等,看看是否配合"可持續發展"。實在安慰。
可是,新高中的課程卻要在二年半的時間,要求學生及老師囊括六個單元,每個單元都無可避免地以蜻蜓點水式地略過,當中有些很艱深的概念和議題,例如"三農問題"﹑"藥物專利"﹑"自願醫保"﹑"內地孕婦"﹑"公民抗命"﹑"人權法治"﹑功能組別存廢"﹑核能問題"﹑"普選"﹑"十二五規劃"﹑"科技轉移"﹑"文化全球化"﹑"政治全球化"﹑"經濟全球化"﹑等等等等不能盡錄,老師和學生都要一一探討。對老師來說,每次備課,都花上幾小時,把自己都未懂的東西消化,再編成教材,談何容易?而學生呢?在新高中的忙碌生活中,還要不斷看報紙﹑找資料﹑準備做角色扮演或辯論等通識活動,壓力也不少。如兩者都沒有時間做足工夫才上課,則課堂便流於吹水,毫無得益。究竟要在短短二年半內學會六個單元,是否太高估了師生的能力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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